2022-1-3
本网讯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道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意义。
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择手段,泯灭良心,掠夺他人发明成果,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给他人带来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和商业信誉损失。制假售假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企业生存发展,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
上新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注册商标“东施帛”免洗头梳子,于2016年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2019年至2020年,该产品自投放市场后,深受客户喜爱。该产品作用显而易见,切切实实能做到清理出头皮毛囊污垢,去除头屑,减少洗头次数,保持头发干净柔顺,给人们以健康的大脑等好处。东施帛免洗头梳子,改写了梳子几千年来的历史,更是当今发展创新的一个成果。2020年间,正值东施帛免洗头梳子市场需求量火爆,知名度快速提升之际,一些心术不正的不法分子,无视国家法律,铤而走险,大量生产假冒东施帛免洗头梳子产品,并迅速的蔓延到全国各地乃至各大网络平台,制假售假不法分子可谓是无缝不钻。由于假冒产品极其低价,泛滥成灾,给原产品企业造成巨大冲击,市场急剧缩减,损失特别巨大。
基于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猖狂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上新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为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下决心在全国各地走访调查制假售假不法经销商。通过近一年来的调查,在全国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到目前,先后打掉温州龙岗、平阳、余姚、永嘉、杭州制假窝点五个,判处刑罚1人,淘宝、京东、拼多多店铺售假百余家(估算尚有500余家店铺售假)。
于2021年5月,上新坞公司调查到爱购团购网络平台大量销售假冒东施帛梳子产品。通过随后几个月的查证事实,爱购团购系南京润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的网络团购平台,住所地在义乌市,以团购方式销售商品。自2020年12月份以来至2021年11月份,期间先后每个月开团销售假冒东施帛梳子高达260余万把,单价89元,销售金额高达两亿元人民币,在全国也算是特大制假售假案了。此案于2021年8月,上新坞公司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案,经该局稽查大队立案调查后,办案人员不辞辛苦,走访调查,收集证据,掌握了爱购团购平台公司销售假冒产品的违法事实。因该平台公司售假行为涉嫌犯罪,并将该案移送至义乌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立案侦办。
经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至今已有4个多月,但未对爱购团购平台公司销售的账簿数据调取扣押,对伪造授权证书及制造、销售产品的涉案人员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爱购团购平台公司伪造授权证书,在全国大规模范围宣传销售涉案产品,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并且在公安立案侦查期间仍继续销售,而且数量、金额特别巨大,系销售明知是侵权产品而故意为之,该行为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然而,却未对其采取任何措施,使其逍遥法外。
2、爱购平台公司提供的授权证书辩称是淘宝平台店铺提供,涉案商品也是淘宝店铺采购。试问,授权证书系淘宝店铺提供,店铺注册人是谁?根据淘宝商家入驻平台流程,注册淘宝店铺必须实名认证登记注册,为什么没有提供淘宝店铺注册人的身份信息?即使是淘宝店铺提供,为什么没有对授权证书上的授权公司考察核实?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授权证书没有其他委托销售合同?谎话也编的太草率了吧?再辩称涉案商品在淘宝店铺采购,明显不符合常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习惯。这么一个交易量达几十万人的团队平台,商品采购不直接去源头厂家采购,却向淘宝交易平台卖家采购商品,这不荒唐吗?难道淘宝平台卖家商品还比源头厂家商品更便宜?否则,天底下没有这种傻瓜会如此采购商品。所以,爱购平台公司上述的辩解是站不住脚的,不符合常理的。
3、既然已经查证到供货经销商,而且还有多次大笔金额的交易转账记录,那为什么至今没有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何况涉案金额如此巨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4、为什么没有查阅、扣押侵权人相关销售的销售合同、物流及账簿记录数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应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第六十六条 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予以封存。本案自立案侦办时长近4个月,因为未采取上述措施,很可能造成相关证据被侵权人隐藏或灭失,给侵权人提供了逃避法律责任的机会。
5、我公司提供的部分销售数据涉案金额也有高达80余万元人民币及每个月开团销售商品的时间,有人证和数据可查,但至今未作出调查。据我公司了解到的信息,侵权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高达近200余万把,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可算得上是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了。但该案至今仍无任何结果,侵权人仍在继续侵权,逍遥法外。
本案,希望义乌市公安机关予以重视,认真对待。制假售假不仅严重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更是以欺诈的表现形式,破坏着整个社会的风气,使社会经济产生停滞萎缩,损害了国家形象和民族经济的声誉。
建议公安部门,更多的介入打假行动,保证更有效的行政执法并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要充分认识假冒产品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加大执法力度,对侵权假冒行为重拳出击,一查到底,震慑到位。
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基本制度,为权利人提供持久的创新动力。如果产权得不到保护,创新者就不愿进行创新活动的投入,原因是他们的创新成果将会被迅速模仿,致使无法获得利润。所以,知识产权制度是通过赋予创新者产权,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其创新成果,从而为技术创新提供内在的激励机制和动力源泉。
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时代,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创新是一个民族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有力支撑。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动力的保障作用,才能支撑国家的创新发展。
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真的就这么难吗?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分子,挑衅法律红线,是社会的毒瘤,应不留余地的切除,保障国家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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