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运输合作,遭遇合谋诈骗,“百万履约金难追回、维权反被处罚”事件背后引发公众对“维权边界”与“涉骗行为监管”的关注。
河南省通许县赵先生向媒体反映,河南康森木业有限公司原投资人与人合谋以木材运输合作为噱头对其亲戚等几人进行诈骗,如今被骗资金没有追回,维权反被处罚。
据反映人讲:“ 2023年9月,周亮多次怂恿称可承包该公司为期一年的木材运输业务,2023年11月1日,亲戚等人与河南康森木业有限公司签订《木材运输合作合同》,明确合作期限到2024年10月31日,并按约定将100万元保证金转入姬曙光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河南康森木业有限公司几乎未安排木材运输业务,多次沟通未果后,只能等待合同到期退款。2024年10月31日合同到期后,他们向姬曙光讨要100万元保证金,却发现姬曙光已实施一系列转移资产行为: 其早已将河南康森木业有限公司转至其女婿后再次转租给他人并 与妻子“技术性离婚”,将名下另一家企业转移给妻子,拆分可执行财产。 在追讨保证金过程中,发现姬曙光、周亮存在明显合谋诈骗痕迹: 周亮“提前撤资”:从有关部门及木业协会副会长处得知,100万元保证金转入姬曙光账户后,周亮(此前投入20万元)第一时间就私下取走了20万元。镇政府工作人员还明确告知,姬曙光早在2021年就已将河南康森木业有限公司租赁给他人,并且表示“若职能部门调查,可提供相关证据”。这意味着2023年姬曙光以“公司老板”名义签订合同、收取保证金时,已无实际经营权,属于“虚构合作主体”骗取资金。




需特别说明:姬曙光曾是开封市人大代表,现还依然是通许县人大代表、通许县木制品产业协会会长(该协会2024年1月4日成立,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出席,姬曙光当日当选会长),本应恪守诚信、带头守法,却拖欠农民辛苦筹措的履约金,明显违背诚信原则和社会公序良俗。

2024年合同到期后,亲戚等人多次合法讨要保证金(无过激行为),而且镇政府早已知道姬曙光和周亮的这种诈骗行为情况下还被处罚。。反观涉嫌诈骗的姬曙光、周亮,仍逍遥法外。”
姬某光身为人大代表、协会会长,与人合谋诈骗,有关部门早已知情,为什么不采取措施却要处罚维权者?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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