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香坊区谁在纵容黑恶人员暴力强拆 

    导读:自2009年四川唐福珍因暴力拆迁自焚事件以来,暴力拆迁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件并未就此停止。拆迁户除采取极端方式自残外,被埋、被碾压、被殴打等事件层出不穷,暴力拆迁呈愈演愈烈之势,拆迁问题呈现出矛盾化解乏力,强拆手段更加血腥,补偿标准缩水等新特点。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金沙电站设备配套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李洪彬实名反映: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2015年9月24日早5点非法暴力拆迁事件中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纵容黑恶人员暴力拆迁,侵犯了李洪彬的合法权益。而发生强拆的事件就在公安局和香坊区执法人员众目睽睽之下,他们非但不制止其暴力施暴、殴打职工,还为这些黑恶人员撑腰保护!

   据被殴打的哈尔滨金沙电站设备配套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内)的职工寻宝山介绍:暴力强拆事件发生后,我被这伙人打伤、手机被抢走摔碎。他们边打我边叫嚣:“打死你有200万够赔了”!其他工友报警后,当地警方迟迟不予出警,视公民财产于不顾,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当时报警三次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不出警、不立案、不出验单、不抓人,明目张胆的为黑恶人员撑腰保护!
       辖区派出所的民警都不出警。说是政府行为,难道说政府就能草菅人命吗?作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辖区派出所就是这样漠视职工生命的吗?无法无天的暴行导致厂房内半成品、成品、生产设备、原材料被毁的毁、埋的埋,建成几十年的国有厂房顷刻间化为一片废墟。可自我被打伤后,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不依法办案、不安排我到法鉴部门验伤,不查处打人凶手,包庇袒护违法打人凶手,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我把这样的恶性案件多次举报到香坊区公安分局及哈尔滨市公安局,本以为当地公安局能重视问题,派人调查到底谁是社会人员非法集会的幕后组织者?谁是黑恶人员的保护伞?可是,至今三年也没有任何结果。

 上组图(强拆厂房的执法局和黑恶人员)

 (上图被殴打员工裴秀林因惊吓抑郁导致死亡) 

  哈尔滨市金沙电站设备配套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李洪彬反映:2006年,我与哈尔滨市绝缘材料厂签订了长年的厂房租赁合同,租赁的厂房及自建车间3000多平方米,主要为华能及哈电集团生产配套设备,自签订租赁厂房以来,累计投入设备及厂房建设费用近千万元,安排下岗职工35人,并自行研制发明专利造福社会,近两年还为社会各界捐款、捐物20多万元,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被破坏的厂房和设备及物品) 

 天有不测风云,正在事业蒸蒸日上之时,万万没有想到以李景国为首的黑恶势力拆迁团伙将我多年辛勤劳动的成果顷刻间毁于一旦。2015年9月24日早上5点,一伙蒙面、带口罩的黑恶人员(监控视频看有几百人)强行拆除了我的厂房,破坏我的生产设备,成品半成品及生产物资,使我直接损失1800多万元,加上未能履行合同的损失合计4000多万元。在暴力拆迁的时候,该企业在动迁中存在暗箱操作,以围标的形式招投标,企业动迁应该是招标收入款多少而不是支出多少。违规招标付出1996万是做什么用的?又是什么款项?这里边又存在什么猫腻呢?
  据李洪彬介绍:哈尔滨市土地收储中心以6.3亿元拟征收哈尔滨市绝缘材料厂厂区的土地,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拆迁补偿安置,可是这次强拆之前没有任何单位找我们协商拆迁的相关问题,更没有给我们任何补偿费,就这样暴力掠夺性的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厂房和设备。
  这伙黑恶人员的背后是一个自称新乔四,新四哥的人叫李景国,他为了侵占拆迁过程中的巨额暴利,不择手段雇佣黑恶人员对我们企业的职工施暴殴打,砸毁正常运转的生产设备,损坏公私财物,李景国与相关执法人员相互勾结,沆瀣一气,演绎了一起官商勾结、欺压良善、欺上瞒下,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丑闻。同时这些执法人员的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请领导彻查问责)

  规定指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请领导彻查问责)   

  2011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全国专项检查,确保再无暴力拆迁。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为了其个人利益,把国令当耳边风,致使损害群众利益的强拆行为时有发生。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成了一纸空文,该市相关领导又是如何将国家的通知当成了耳边风呢?难道说哈尔滨市香坊区不在中国的领土范围内?不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吗?被强拆以来,哈尔滨市香坊区相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背后存在着什么样的利益纠葛?为什么用黑恶人员犯罪的方式进行强拆?我们的损失该由谁来埋单?我们的合法权益该怎么维护?究竟是谁在纵容暴力拆迁!有谁来追究这些违法包庇强拆的领导责任呢?我们在拭目以待!!!

一份信访事项意见处理书背后隐藏的猫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行政执法局涉黑强拆追踪报道 

    2017年12月25日下午17时,记者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金沙电站设备配套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李洪彬的新闻求助电话,李洪彬在电话里告诉记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行政执法局关于涉黑强拆事件以文件的形式给予回复,但是香坊区行政执法局避重就轻,推卸责任等无耻行为,让李洪彬感到万般无奈,苦不堪言。


事件还原:涉黑强拆现场,触目惊心

 (执法局在黑恶人员打人现场) 


      2015年9月24日早晨5点,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组织下,数百名社会人员蒙面、手拿钢管和镐把,在数十名城管执法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哈尔滨金沙电站设备配套有限公司寻衅滋事,并殴打该公司职工寻宝山,他们边打边叫嚣:“打死你有200万够赔了”!

(裴秀林被打现场) 

    正当寻宝山的工友找来的120救护车准备对寻宝山进行救治时,被一个身穿执法局制服的人阻挡住了,不让救护车拉伤员。整个厂区被这些社会人员全部封锁,里面的工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被强拆厂房)

      望着厂房内半成品、成品、生产设备、原材料被毁的毁、埋的埋,自己辛辛苦苦打拼近十年的企业顷刻间化为废墟,李洪彬欲哭无泪。他告诉记者,“原来,负责现场破坏的人是社会人员,负责在现场维护秩序的竟然是香坊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的人员。这些执法人员身穿制服,头盔腰带装备整齐,蒙骗群众,让不明真相的工人以为是政府组织的拆迁。”
      根据知情人、现场目击者、现场视频录像等各方面汇总来的情况,让我们震惊不已!
       2017年12月25日由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的哈香执字〔2017〕5号文件——《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以下简称处理意见)。所述事件经过和调查认定结果却欲盖弥彰。
      《处理意见》称“经调查,哈电集团所属哈尔滨绝缘材料厂系国有企业,现已资产重组”与事实不符。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哈电集团对哈尔滨绝缘材料厂所做的行为绝对不是资产重组!哈尔滨绝缘材料厂所有的工人已经都被哈电集团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工厂也没有异地重建的计划,哈尔滨绝缘材料厂走的是“非破产清算”之路。
      据了解,多年来,哈尔滨绝缘材料厂每年产值都在亿元以上, 账面显示每年亏损1000多万元,是一家亏损多年的企业。哈电集团每年都对哈尔滨绝缘材料厂进行补贴。事实上,哈尔滨绝缘材料厂连年巨额亏损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问题。哈尔滨绝缘材料厂是国家特地为哈电集团准备的绝缘材料配套企业,按理说为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哈电集团应当应可能的从绝缘材料厂采购物美价廉的绝缘配件。然而,事实显示,哈尔滨绝缘材料厂领导出于种种原因,根本不敢去报名参加哈电集团的招标,对工人说是因为招标配件的外壳绝缘厂没有生产。实际上配件外壳的生产工艺非常简单,绝缘厂完全有能力生产。结果出厂价¥30多元的配件,由其他中标企业购买,换个包装转手卖给哈电集团就变成了一百多元,40多元的配件变成了200来元。这中间巨额的差价多年来已经累积成了天文数字。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些天文数字成了让某些人心惊胆寒、寝食难安的数字。哈电集团通过把哈尔滨绝缘材料厂的工人赶回家,把企业资产清算解散,只不过用来掩盖巨大的腐败问题。

漏洞百出的虚假陈述 

    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意见》上称:“哈尔滨市棚改办对该单位厂区内现有土地整理收储,并对既有土地上的有照房屋进行灭籍拆除,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外租户擅自建设的违章建筑31处,其中面积最大建筑517平方米,面积最小的24平方米。哈尔滨绝缘材料厂于2015年8月18日致函香坊区政府请求认定并拆除违建。我局接受区政府指派后,对绝缘厂内的31处违章建筑(后附)进行了调查,并经认定部门认定为违建后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于2015年9月24日仅对这31处违法建筑实施了拆除,当日约13时许拆违工作顺利实施完毕。”
       首先,按此叙述,哈尔滨市棚改办、哈尔滨绝缘材料厂、香坊区人民政府、香坊区行政执法局都存在违法之处。       其次,《处理意见》的叙述存在与事实不符的虚假陈述。
      哈尔滨市棚改办是市政府临时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人员都是由各相关部门抽调借用,一无人员机构编制,二无行政级别,三无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哈尔滨市土地储备办法》规定市土地储备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储备日常工作,所以哈尔滨市棚改办没有权力对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厂区内现有土地整理收储,更没有权力对既有土地上的有照房屋进行灭籍拆除。
      《处理意见》所说的31处违章建筑,都是经过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同意后建设的,如果哈尔滨绝缘材料厂不同意兴建这些建筑的话,建筑材料根本无法运进厂里,更无法开工建设。哈尔滨绝缘材料厂拥有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权在厂区内进行临时建筑的建设。车间承包方经绝缘厂同意建设的建筑物,应视为绝缘厂决定建设的临时建筑。虽然哈尔滨绝缘材料厂没有及时为这些建筑物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也不应把这些生产用房认定为违法建筑,香坊区行政执法局也没有权力进入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对这些临时建筑进行拆迁。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同意承包方在厂区内建设临时生产用房,却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有哈尔滨绝缘材料厂负责。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已经数次转让过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当时,绝缘材料厂对这些国有土地上的承包方建设的临时生产用房,都依法给予了补偿。
      《哈尔滨市土地储备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净地储备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开发整理,完成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
第十六条规定:市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在供地前将储备土地的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进行经营等前期利用活动,所获收益纳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定期向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储备土地的前期利用情况。
      按照《哈尔滨市土地储备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需要对绝缘材料厂的国有土地进行收储,那么香坊区人民政府、香坊区行政执法局、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均没有权利对厂区内的任何建筑进行拆迁。
      《哈尔滨市土地储备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土地收购储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土地储备机构对拟收购储备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权属、面积、范围、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对市土地储备机构拟储备土地的规划用地性质进行确认,提供各项规划指标;
      (三)市土地储备机构根据调查和各项规划指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收购相关费用的测算评估;
      (四)市土地储备机构提出土地储备方案,经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
      (五)土地储备方案经批准后,市土地储备机构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支付收购定金,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六)权属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市土地储备机构和原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和移交被收购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
      (七)需要净地的,市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城市规划、房产住宅等行政主管部门凭批准的土地储备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在没有办完完土地储备手续的情况下,香坊区行政执法局和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对厂区内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是违法行为,致使土地储备机构无法在供地前将储备土地的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进行经营等前期利用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损失。


涉黑强拆用“特此说明”太牵强   

  另外,在《处理意见》上,记者看到:“经了解,哈尔滨金沙电站设备配套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存在场房、设备租赁关系,且房屋及设备属于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对于有照房屋的灭籍拆除工作由哈尔滨绝缘材料厂招投标队伍自行组织实施,与我局拆违工作没有交集。哈尔滨金沙电站设备配套有限公司应属有照房屋的灭籍拆除工作,此项拆除工作不在我局拆违范围之内,特此说明。”
这些与事实完全不符。
      在哈尔滨金沙电站设备配套有限公司的现场录像显示,在当天早上的拆迁行动中,到该公司租用的有照房屋内指挥不法社会人员进行非法拆迁的,恰恰是身着行政执法局制服的工作人员。
      李洪彬告诉记者:“当时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己经起诉我,我们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没成想等来执法局和数百人黑社会成员手持钢管,镐把等凶器非法暴力破坏性的强拆,打伤工人捆绑起来,24号早破坏性强拆后26号撤诉。这是啥道理啊?”

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你们岂能一手遮天?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导演的这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无耻剧,记者也是从事媒体工作三十年来第一次看到。
      面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李洪彬是欲哭无泪,他一直自言自语:“这些连一个小学生就能看出的问题,居然被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用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真是可笑之极!由此可见此次暴力拆除始作俑者李景国(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协委员)和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关系非同一般。因此,截至今日,我的拆迁补偿以及我的合同损失近六千万,至今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并且,三年多了也没有任何部门出面给我们任何解释和说法”!
      记者手记:通过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一份《上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记者看到了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的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看到了该局令人发指的无耻行为!更看到了李景国(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协委员)和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令人震撼的贪污腐败行为!
      中共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暴力强拆,而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却将中央、国务院的指示放置一旁,惘然不顾,当成耳旁风。记者想问:李景国(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协委员)和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你们想一手遮天吗?在共产党领导下的960万平方公里的中华大地上,你们能一手遮天吗?

对原香坊分局局长云献凯违法事实举报材料 

    一、违规参与企业动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5年9月24日早上5点黑恶势力组织者李景国数百人手持钢管、镐把强行进入金沙电站设备配套有限公司对公司内员工寻宝山裴秀林二人进行殴打,当时把寻宝山打晕,扔在草地上,用勒死狗将其手脚捆上。将裴秀林拳打脚踢后扔到寻宝山身旁的草地上(裴秀林因惊吓恐惧导致忧郁多次治疗无效,于2017年死亡)之后自称新乔四新四哥的李景国指挥现场钩机,金沙电站厂房内的设备及物资和员工的私人财产顷刻之间被埋在废墟里。致使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八百多万,间接损失四千多万。
       事后查明,云献凯就是李景国的保护伞。
      理由之一,云献凯派刑警大队下属人员到我公司,威胁我立即搬走,否则后果自负。并告知领导已经说了,你必须无条件搬走;
       理由之二,黑恶人员李景国自称;给云局长拿二百万,我就强行给你拆了,你哪告都没用;
       二、违反组织纪律随意调动人员
      2016年云献凯在明知即将调离香坊分局前突击调动人员50余人,这些人都是从警力缺乏的基层派出所抽调到分局机关,致使派出所值班人员不足,最多的不到20人的派出所,一次就调走5人以上,民警怨声载道。经了解,这些人都不属于正规调动,都属于花钱调动。

      请组织严惩云献凯
       举报人李洪彬

举报信     

实名举报安乐派出所在这起暴力拆迁事件中被害人报警110三次,不出警不立案不抓人不出验伤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背道而驰,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举报人:李洪彬 身份证:230107196407220815电话:13703608878.严斌 身份证:230107196503071012电话:13101669997.冯光 身份证:230107195612020818电话:13946548529.王俊录 身份证:232325196206292818电话:13703608903.谷建滨 身份证:230107196407240816电话:15614636967.

      2015年9月24日发生在哈尔滨绝缘材料厂的暴力拆迁事件中,哈市香坊公安局安乐派出所和香坊区执法局,到底充当了什么角色?是保护百姓业户的合法利益?还是执法犯法去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请上级职能部门查明真相,还百姓一个公道。将罪犯绳之以法,彰显法治国家的公平与正义。

检举事实如下:一、

   

   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已经把我们起诉到香坊区法院,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我们已接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我们正等待法院公正的判决,有图为证,为了侵占动迁补偿款和变卖国有资产数千万而目无党政国法,以权大于法(法院2015年9月15日给我们送达的传票和我们应诉通知书,开庭日为2015年10月21日,暴力强拆是2015年9月24日早上5点。)
      二、事发当时,我们业户员工被李景国带来的流氓歹徒打伤后第一时间向110报警。110回复“我们已通知安乐派出所出警。”但是,安乐派出所给110的答复“这次拆迁是政府行为。”我们得接到局长的命令才能出警。

      三、事发第二天被打伤的员工去安乐派出所开验伤单,所长王博回答:云局长已有指示,这次拆迁是政府行为,要开验伤单得有云局长批示,你们去找局长领导去吧。我们问王所长:政府行为,员工受伤就开不了验伤单吗?所长王博说:我们听分局局长云献凯(兼香坊区副区长)的,你去找云局长去吧。   

   四、所长王博为谁壮胆?云局长为谁撑腰?请有关领导为我们伸张正义,为我们主持公道。

       五、是谁充当李景国的保护伞,当时2015年不出警,2018年为了逃避中央巡视组打击,安乐派出所欺上瞒下后给被害人寻宝山去补做法鉴,事隔三年了能做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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